建置沿革
春秋战国时,金溪始属吴,越灭吴后属越,楚灭越又属楚。 秦时,金溪属九江郡。 汉初,金溪属淮南郡,后属豫章郡南城县之地。东汉时金溪属豫章郡临 金溪县行政中心
汝县地。 三国时,金溪属吴国临川郡临汝县地。 晋朝南北朝时,金溪的隶属与三国时相同。 隋时,金溪属抚州郡临川县地。 唐时,仍属临川县,在今县址上设上幕镇,并在镇东的白面坞与金窟山、宝山设置了冶炼场。 五代十国时,金溪先属吴国、后属南唐的抚州临川县。公元958年,南唐以临川县的上幕镇及靠近该镇的归政乡设置了金溪场。 宋淳化五年(994),临川县的归德、顺德、顺政连同原来的归政共四乡被立为金溪县,属抚州管辖。 元时,金溪属抚州路。 明时,金溪属抚州府。 清时,金溪仍属抚州府。 民国初,金溪属豫章道。民国21年金溪属江西第五行政区,民国24年金溪属江西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7日,金溪县获得解放,属赣东北区贵溪督察专员公署,同年8月改属抚州专区。1967年,金溪属抚州地区。2000年10月,金溪属抚州市。
曾坚,字子白,石门乡靖思人,从小严受家训,钻研经籍。元至正十四年(1354)会试廷试皆第二,是金溪进士中第一个榜眼。曾坚与县人朱夏、葛元喆、危素齐名,元时有“曾、朱、葛、危之文学”的美称。曾坚在元朝官至翰林学士,明初为礼部侍郎。其所著述,有《中兴大要》六篇,《望周山金石斋》、《青华闽海》、《昭回从政》、《逾海志》、《逾辽志》等。
神童方仲永
宋朝年间,金溪黄通乡白马岭下有个叫方仲永的孩子,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五岁那年,没有读过书的方仲永,竟能写字作诗,被当地人称为神童。于是人们纷纷赠以钱币以求诗讨联。其父觉得有利可图,就整天带着仲永来往于文人学士和大户人家,不让仲永读书学习。久而久家之,仲永就渐渐平淡无奇了,到20岁时,已经和平常人一样,再也不能作诗答对了。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亲闻此事,十分感慨,作了《伤仲永》一文,叹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后人为纪念方仲永,将云林和白马岭之间的山峰命名为“神童峰”。
县志载:“柘岗在十七都,县西六十里,高二里,周迥五里,形势回伏,幽偏 王安石
可怡,每春月,辛夷盛开。上有王安石读书堂……"。王安石是柘岗吴家(今废)的外甥和女婿,一生五次回乡,每次都曾来过柘岗。 第一次是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13岁的王安石因祖父王用之病故,随父母从韶州回来奔丧,并在家守孝3年。其间到柘岗住的时间较长,并于此时见到了金溪神童方仲永。 第二次是在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23岁,正官淮南,因探望祖母回乡,又到柘岗舅家,当他得知仲永已“泯然众人矣”,感叹之余,作《伤仲永》一文。 第三次是在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30岁的王安石在鄞县任满,抽空回乡,又往柘岗。 第四次是在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38岁的王安石任三司度支判官,奉旨回京时归临川,又到柘岗。恰值城陂院修建竣工,应邀写了《城陂院记》。 王安石最后一次到柘岗是在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57岁的王安石第二次辞去宰相,终身退隐。他推行新法受阻,旧地重游,倍增伤感。在将至柘岗的路上,作七绝诗《柘岗》。 柘岗在王安石的人生经历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是他深入社会底层进行观察了解社会实况的一个接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