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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曾子文史研究会筹备会会议资料
    [ALIGN=center][B]宜春市曾子文史研究会[/B][B][/B][/ALIGN][ALIGN=center][B]章[/B][B][FACE=Times New Roman]    [/FACE][/B][B]程(草案)[/B][B][/B][/ALIGN][ALIGN=center][B]第一章[/B][B][FACE=Times New Roman]    [/FACE][/B][B]总[/B][B][FACE=Times New Roman]   [/FACE][/B][B]则[/B][B][/B][/ALIGN]
    第一条[FACE=Times New Roman] [/FACE]本会名称“宜春市曾子文史研究会”。第二条[FACE=Times New Roman] [/FACE]本会是本市凡有志于研究曾子及曾氏文化的人士及曾氏宗亲无私奉献精神的非营利性民间社会团体。第三条[FACE=Times New Roman] [/FACE]本会宗旨: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维护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会及省会章程;弘扬曾子“孝仁忠恕、正心诚意、致知格物、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传承、挖掘祖先积极的思想文化精髓;弘扬祖德,敦亲睦族,坚持“资源第一、奉献第一”的原则,调动宗亲积极因素,兴办公益事业,协调宜春宗亲社会经济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祖国繁荣昌盛做出贡献。第四条[FACE=Times New Roman] [/FACE]本会由市民政局发证,并接受市社联管理的社会团体。第五条[FACE=Times New Roman] [/FACE]本会会址:宜春市[ALIGN=center][B]第二章[/B][B][FACE=Times New Roman]    [/FACE][/B][B]任[/B][B][FACE=Times New Roman]   [/FACE][/B][B]务[/B][B][/B][/ALIGN]
    [FACE=Times New Roman] [/FACE][FACE=Times New Roman]1[/FACE]、组织发掘、传承曾子思想,研究曾氏文史资料,弘扬先祖文化。[FACE=Times New Roman]2[/FACE]、根据本会实际情况,积极响应总会和省会的号召;踊跃参加总会和省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宗亲联谊活动;[FACE=Times New Roman]3[/FACE]、团结曾氏宗亲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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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协调海内外曾氏宗亲来宜春投资兴业,促进宜春社会和经济发展;
      5、开展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
      6、资助曾氏寒门学子,扶持曾氏志士兴业,救济曾氏困难群体;
      7、其它。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
      1、符合法定年龄的本市有志于曾子文化研究的人士及海内外曾氏宗亲;
      2、自愿入会遵守本会章程;
      3、按本会规定捐缴会费;
      4、积极支持和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
      5、会员种类:①会员、②永久会员、③族星会员和功勋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参加本会的意愿
      (三)对曾氏文史工作及宗亲工作有较高的热情。
      第九条 入会程序
      1、凭身份证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由各县(区)分会填报经市会理事会审批,并按规定捐缴规费、登记注册后发放会员证;
      2、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成为会员、永久会员、族星会员和功勋会员。交纳200元以上为会员;捐款1000元以上为永久会员;捐款10000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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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以上为族星会员;捐款30000元以上为功勋会员。
        第十条 会员权利
        1、在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批评建设权;
        2、有申请或被邀请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权;
        3、可直接参与本会及宜春曾氏企业家联谊会所考察论证的优势项目的投资。
        4、有参加中华《武城曾氏重修族谱》编修权
        5、有享受本会赠发的财物等待遇权;
        6、有退会自由权(但不退捐缴款)。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组织和参与中华《武城曾氏重修族谱》的编修;
        3、积极捐助财务;
        4、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5、积极为本会的有关活动创造条件,在活动地点、场所及经费等方面提供资助;
        6、按入会程序捐缴规费;
        7、不得以本会名义从事违背本会章程的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损害本会声誉和违反本会规章制度者,由理事会议定,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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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本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1、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本会的章程;
          4、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成员;
          5、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成立理事常委会,理事常委会是本会的领导核心。理事常委会,由会长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也可由理事长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主持工作。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决定并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3、根据需要和情况变化,决定本会领导成员增补、调整和罢免;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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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核吸收新会员和除名会员;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项的职能,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委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主要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也可以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产生。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必要时由理事长委托常务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主持。理事会议的有效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其表决须为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委托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处理本会的日常事物工作,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等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机构设置、领导成员职能,要求如下:
            1、名誉顾问和顾问:名额不限;公推权威人士,捐款额自定。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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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誉会长:名额不限;德高望重,贡献突出,辈份最高或年龄最长者,捐款额自定。
              3、会长:限1名,主持本会全面工作。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地位,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有较高的宗族威信。
              4、常务副会长:名额限2名;主持本会日常事务,参照会长条件,密切配合会长工作。
              5、副会长:名额不限;参考会长条件,协助会长工作。
              6、理事长:限1名;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可由会长兼任。
              7、常务副理事长:名额不限;主持理事会日常事务。参照理事会条件,积极配合理事长工作。
              8、副理事长:名额不限;参照理事长条件,协助理事长工作,捐款按会长、副会长标准,重复兼职者不重复捐助。
              9、秘书长:限1人,要求文化素质较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上传下达工作能力和文秘办公能力。
              10、常务副秘书长:名额不限,主持秘书处日常事务。参照秘书长条件,积极配合秘书长工作。
              11、副秘书长:名额不限;参考秘书长条件,协助秘书长工作。各县区研究会的秘书长均为副秘书长。
              12、加强管理,便于工作,秘书处下设总务室、编修室、办公室各一个,各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其中总务室会计、出纳各一人。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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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秘书处职责如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方面关系,搞好接待和会员发展、会议后勤及公益慈善事业等具体工作。
                14、总务室负责财务工作,组织捐资集资,搞好后勤保障,做好财务报表,管好钱、财、物,撰写会费收支情况的财务报告,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15、编修室负责主持策划协调家谱编修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家谱编修,负责家谱编修的信息收集,档案管理,编纂审稿,校对印制,组织发谱和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会任命的组织领导成员授予任命书,并载入家谱。
                第二十七条 本会任命的本组织内 组织领导成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兼职,所兼职务不再捐款。
                第五章    家谱编修
                第二十八条 编修曾氏家谱是本会的主要任务,是本届理事会的中心工作,是曾氏子孙尊祖重孝德的标志,成就中华《武城曾氏重修族谱》(宜春卷)是曾氏子孙的夙愿,每位曾氏子孙都要以认真的态度,积极投身此项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家谱编修依据全国总会精神,尊宗圣曾参为一世,统一辈序,家谱的编修坚持薄古厚今的原则。
                第三十条 本次编修的家谱统一命名为中华《武城曾氏重修族谱》。
                第三十一条 中华《武城曾氏重修族谱》要求统一辈派世系,统一内容要求,统一规格装帧。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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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曾氏男性族名均按辈派命名,须保留原名,但允许有学名和艺名。
                  第三十三条 加入编修族谱的基层单位和编修工作者按市、县、乡集录于谱,编修工作者的录入比例在市谱中按所在编修单位录修人员总数3%载录于谱。
                  第三十四条 本次编修中华《武城曾氏重修族谱》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采用现代文体和国家公布的规范字,按当代人通常的阅读习惯和格式进行编撰,纠正不合时宜的说法(但旧谱内容照录),做到统一、规范、真实、准确。
                  第六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1、本会会员交纳的会费;
                  2、本会成员的捐款;
                  3、海内外、省内外曾氏宗亲、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
                  4、捐赠资金运作中所产生的利息;
                  5、以宜春曾氏宗亲联谊会、宜春曾子文史研究会名义成立的赢利企事业组织所产生的利润;
                  6、宜春曾氏企业家联合会所产生的部分利润。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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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本会换届或会长变更前必须接受理事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会会员因本组织需要,按本章程展开的活动所捐赠的资金,经理事会同意,按财务管理规章可据实累计列为捐赠款项。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因特殊原因需注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宜春市曾氏宗亲联谊会、曾子文化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即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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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子文史研究

                      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办法(草案)
                      为了加强资金筹集,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金来源
                      1、本会会员交纳的会费。
                      2、本会成员的捐款。
                      3、海内外、省内外曾氏宗亲、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
                      4、捐赠资金运作所产生的利息。
                      5、以宜春市曾氏宗亲联谊会、宜春市文史研究会名义成立的赢利企事业组织所产生的利润。
                      6、宜春市曾氏企业家联合会所产生的部分利润。
                      第二条 捐赠要求及待遇
                      1、本会会员捐缴会费标准:每人200元以上。
                      2、本会领导成员(包括名誉职务)捐款标准:
                      (1)会长不少于3万元。
                      (2)常务副会长(含名誉会长)不少于2万元。
                      (3)副会长(含名誉副会长)不少于1万元。
                      (4)理事长不少于2万元。
                      (5)常务副理事长(含名誉理事长)不少于1万元。
                      (6)副理事长(含名誉副理事长)不少于0.5万元。
                      (7)秘书长不少于1万元。
                      (8)常务副秘书长不少于0.5万元。
                      (9)副秘书长不少于0.3万元。
                      (10)监事长不少于0.5万元。
                      (11)常务理事不少于0.3万元。
                      (12)理事不少于0.2万元。
                      说明:负责并直接参与市曾氏宗亲联谊会、文史研究会具体工作人员,经会长同意可酌情减免,各县市会长均为副会长,捐资不作具体规定,视本人经济状况量力而捐。
                      公职人员捐款会费标准:
                      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500元。
                      正科级(含主任科员及中级职称、市级英(劳)模、):1000元。
                      副县级(含硕士、省级英(劳)模):1500元。
                      正县级(含高级职称、博士):2000元。
                      厅级:3000元。
                      厅级以上或更高职称职务者另予商榷。
                      说明:以上捐款如属兼职的,按最高标准捐献,不重复计算; 谱牒编纂人员可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酬金作为捐款记入功德录,享受相应金额待遇。
                      第三条 资金管理和使用
                      1、资金筹集以自愿原则,不强行摊派。
                      2、严格受捐手续。本会接受捐款一律出具有效凭证;接受捐物一律实行登记,严格入库手续,并向捐物人出具凭证。
                      3、建立宜春市曾氏宗亲联谊会、宜春市曾氏文史研究会专用账户,由财务专人专管,监察人员监督。
                      4、所有捐款由本会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曾子思想及曾氏文史研究。
                      (2)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
                      (3)救助曾氏宗亲中的弱势群体,扶贫济困。
                      (4)救助曾氏寒门学子。
                      (5)奖励曾氏优秀学子。
                      (6)奖励对社会及家族有突出贡献的曾氏宗亲。
                      5、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6、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7、本会换届或会长、理事长变更前必须接受监察部门组织的财务审核。
                      8、资金使用从紧从严,不铺张浪费。大宗资金使用必须做出预算报呈会长审批,然后按预算计划执行;日常开销,按本会分工,严格审批制度,不准其他人私自随意批使。谱牒编纂人员目前只享有交通费、通讯费、误餐费补贴(参照家企事业单位报销标准)。
                      9、实际产生的费用开支必须开具发票,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审批人审批后核付。
                      10、本会经济活动必须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理事会必须公开当年的收支情况。
                      第四条 附则
                      本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属宜春市曾氏宗亲联谊会、宜春市曾氏文史研究会。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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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曾氏企业家联合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宜春市曾氏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
                        为促进我市曾氏企业发展,达到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由曾氏企业家、曾氏企业经营者(雇主)、热心支持企业发展的科技工作者、管理工作者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士自愿组成,系宜春市曾子文史研究会下属的社团组织 。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宜春市曾氏企业发展平台。
                        第四条  本会会址设在宜春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推动本市曾氏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二)提供宜春市曾氏企业联谊、交流、协商、发展的平台。
                        (三)考察论证投资项目,组织调度项目资金,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为曾氏企业营造发展壮大的空间。
                        (四)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企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新的运行机制,组织推广企业的管理经验和成果,提高我市曾氏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进企业做强做大。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一)在宜春市的各种合法曾氏企业;
                        (二)科研单位及其他有关法人组织。
                        个人会员:
                        (一)曾氏企业家及企业经营者(雇主);
                        (二)热爱企业工作并在企业各项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
                        (三)本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意愿的曾氏企业家及企业经营者;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或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经营者。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附单位或个人情况简介);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填写会员登记表;
                        (四)由常务理事会或授权的部门发给统一编号的会员证书。
                        第九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及考察论证的优势项目投资;
                        (三)优先享有本会提供的无偿和有偿服务;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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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承担并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工作建议;
                          (六)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违法或不遵守本会章程,本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工作计划和发展策略;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推举名誉会长、聘请咨询和顾问;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曾广森、字石根(1970-2022年),江西铜鼓永宁镇西湖村人,原江西省铜鼓县曾子文化研究会会长。广森公一生热心家族事务,2009年1月加入曾氏宗亲网,后出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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