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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谐地学习合同法
    [ALIGN=left]关于一封情书在合同法中的若干问题[/ALIGN]
    1.信首称呼:我的甜心。——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须针对特定的主体。
    2.爱你一万年。
    ——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
    ——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
    ——见证或公证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5.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6.那天清晨我来到你的窗前,在心里默默地对你说:如果你也爱我,就请打开你的窗。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重大误解。早晨开窗几乎是每天必然发生的事情。
    7.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 。
    ——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8.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
    ——首先,一方以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其次,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9.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的规定。
    10.信尾署名: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没有标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
    43巩→53大儒(迁居化縣江口→绣河公下派)→现住广东信宜,74世,宪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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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9-03-26
      这样的东东和法联系在一起是不是有点恢谐,与法的严肃性格格不入.不过还是要谢谢宗亲!!!
      江西铜鼓墩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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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毓盛耒阳-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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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笑!一笑而过!!!!!!!!!!谢谢!
        天下一曾无二曾,天下曾氏一家人。广交天下宗亲贤达,团结世上宗亲族人,传承曾子思想,宣传曾子文化;爱我曾氏,道传一贯。本人微信hnzyy188,欢迎各位宗亲贤达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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